消费者王女士以分期付款方式免息配资开户
购买了一部手机
并提前结清尾款
然而
经营者却称从未收到该尾款
王女士意识到被骗
上海市闵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
提醒消费者
“以租代购”务必提高警惕
案例:
“以租代购”买手机,提前还款遇诈骗
据了解,王女士在当地一家手机店老板介绍下,通过线上平台签订了一份贷款租赁手机的协议,但实质目的是购买手机(即“以租代购”模式)。交易时,她先行支付了600元押金,并约定分12期偿还余款,每月还款443元。
后续在准备提前还款时,一位自称是还款业务员的陌生人主动添加了王女士的微信,并提供了一个非合同约定的个人银行账户。王女士轻信了对方,将剩余8期的尾款转账至该账户,并以为债务已清。
然而,此后数月,王女士发现经营者仍在持续按月从绑定的银行卡中扣除443元的分期款项。她立即联系经营者交涉,但对方声称从未收到过她的提前还款,并要求她提供银行还款记录作为证明。由于王女士无法提供有效凭证,遂向闵行区消保委求助,希望与经营者联系协商解决。
责任厘清
闵行区消保委随即联系该线上平台的负责人,负责人表示,王女士签订的协议实为三方协议,资金提供方是某贷款公司,使用者/还款方是消费者王女士,而平台仅作为第三方中介,负责“牵线搭桥”,并不直接提供资金或最终拥有手机所有权。
同时,该负责人表示,公司从未指派线下业务员与客户对接收款,并且公司官方从未授权任何个人通过微信私下收取客户还款。此外,根据系统查询,公司确实没有收到王女士声称的提前还款款项,因此按照协议约定继续执行扣款流程。
至此
王女士意识到
自己可能遭遇诈骗
已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
针对仍在持续的扣款问题,闵行区消保委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调解中,王女士与平台均认为自己是本次诈骗的受害者,各执一词。最终,双方约定由平台承担部分责任,择期结清剩余款项,终止合同。
消保委紧急提醒
“以租代购”避坑指南
看清合同性质
消费者在进行分期消费(尤其是涉及第三方贷款或“以租代购”模式)时,务必提高警惕,与正规、有资质的经营者直接签订合同。仔细阅读并明确合同条款,尤其要关注还款方式、金额、期限、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。警惕以“租赁”为名行“贷款”之实的模糊协议陷阱,务必确认交易的真实性质。
还款认准官方渠道
若提前还款,务必通过合同明确约定的、可追溯的官方渠道进行还款。妥善保存所有还款凭证,切勿轻信中间人介绍,随意向随意向个人账户或非合同指定账户转账付款。
信息不外泄
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不轻易向他人透露个人敏感信息和支付密码,确保消费安全。一旦发现经营者未按约履行、款项去向不明或被对方否认收款等情况,应立即收集并固定证据,并第一时间通过报警、投诉等合法途径维权,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。
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
来源/中国消费者报·中国消费网
记者/刘浩
编辑/李晓雨免息配资开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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